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5-24 编辑:
5月21日,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司召开座谈会,听取业界对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。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、中国医药商业协会、北京药盾公益基金会等行业协会组织,以及部分医疗机构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。
2018年11月,国家药监局发布的《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提出“一物一码,物码同追”建设目标,明确允许多码并存,企业可自主选择、自建追溯体系,指出疫苗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、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应率先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。参会代表表示,将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追溯体系建设标准,进一步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。
参会代表一致认为,通过建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,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,实现全品种、全过程追溯,对于促进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,也是各国监管机构及业界共同努力的方向。
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指出,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是实现药品监管信息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,对业界关于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探索表示肯定。希望行业协会继续引领企业加快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,大型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做好表率。未来,在企业已有信息化建设基础上,结合互联网技术进步,进一步推进“互联网+”药品上市后监管体系建设,创新监管手段,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。
据了解,我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标准的框架正稳步搭建。截至目前,国家药监局已发布2项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标准,另有3项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。
文章摘选自《中国医药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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